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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行政院將發放消費券刺激消費,擴大內需,國民黨立委十七日同聲表示反對設「排富條款」,民進黨則主張「退稅主張比較好,不用有重新認定對象的問題」。為了了解消費券政策,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也增排議程,邀請經建會等相關部會明天到委員會專案報告。

     目前行政院的消費券措施,擬以家戶年所得低於新台幣一百廿萬元者為主要對象,藍軍皆不以為然。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,如此一來,剛好中產階級都被排除掉了。立委質疑「年收入有一百廿萬元就是富人嗎?」光是認定上就會增加很多社會成本,可能重蹈「近貧專案」的覆轍;更重要的是,消費券目的是刺激景氣,而非社會福利,不應排除收入較高的民眾。


     適用商家設限 小店無法受惠


     此外,國民黨立委也認為不應只限開立發票的商家為適用對象,李慶華即說,若限制開立發票的商家為適用對象,則傳統市場、小商家、小吃店、小攤販等更需政府協助的商家,反而無法受惠。


     至於消費券可能需要六百六十億的財源,國民黨立委也建議政院秘書長薛香川,盡快提出特別條例,編列特別預算因應。儘管如此,國民黨立委蕭景田對於財源還是很憂心,針對財政部長李述德說政府擴大消費支出的政策「錢不是問題」,他說,「我看錢才是大問題」,他要求政府就此說明。此外,財政部次長曾銘宗於昨天表示,將針對消費券訂定「特別條例」送立法院審議,如此便可排除原本預算法第廿三條例「舉債收入不得為經常性支出」、公債法第四條的舉債上限等限制,視額度大小來發行公債,籌措財源。


     綠:退稅效果較佳 且可防弊


     國民黨立委力挺消費券政策,民進黨則堅持還是他們的退稅主張比較好,民進黨表示,退稅及現金補貼弱勢的效果優於發放消費券,因為台灣經濟型態及消費習慣不同於美日等先進國家,消費券的使用必然受到嚴重的限制,並非所有的商家及小販均可適用,偏遠地區及非都會區民眾將會有使用上的困難。


     民進黨還指出,消費券的行政成本高、程序冗長,制度設計上難以避免不當使用的弊端,無法如退稅及現金補貼般及時發放,以解進三百萬中低所得家庭入不敷出的燃眉之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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