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任金管會主委陳?剛剛上任,各方深慶得人。陳主委兼具法律及金融專長,曾任財政部金融局局長、財政部次長、台灣證交所董事長、合庫銀及永豐金董事長,在政府部門及金融界具有深厚資歷及崇高聲望,可說是金管會成立以來最孚眾望、主客觀條件最強主委。面對台灣前所未見金融困局,陳主委上任後密集拜會各方並在立院接受質詢,提出多項金融管理新構想,包括郵政儲金轉存中小型銀行、國發基金認購金融機構次順位債券、銀行對企業放款列為特別保險費計算考量、明年底前放寬保險業認列股票投資損失等,陳主委也認為金管會本質上不是獨立機構,反對金融政策權回歸財政部。
首先,陳主委上任後,金管會角色須重新定位。前任主委陳樹致力於打造台灣成為亞太金融中心及資產管理中心,近半年金管會內部幾乎天天開會,研擬許多長期、特殊措施,包括一定期間匯回國內資金可免徵遺贈稅。但亞太金融中心方案並未獲行政院核可,金管會卻大張旗鼓;行政院心目中的緊急事項,金管會反應卻慢半拍,使得行政院高層如熱鍋上螞蟻,只好把有四年任期制保障的金管會主委,半途拉下馬。
持平而論,此舉對政府形象傷害甚大。府院組閣時,未充分考量比較陳?及陳樹兩人選的能力及人格特質,倉促決定獨立機關首長人選後,在半年內卻遽爾撤換,使「獨立機關」說法淪為大笑話。尤其金管會委員都有任期制保障,今年年中有三分之二金管會委員(包括兩位副主委)更迭,當時委員人選多少配合陳樹施政與想法。陳?與金管會原任委員及副主委如何磨合、運作,是一大問題。陳?最近所提多項重大新政策構想,顯然金管會內部尚未凝聚共識。跡象顯示金管會運作似將重回財政部時代,委員合議制虛有其表,實際運作以主委馬首是瞻,如此明顯傾向首長制。陳?上任後表示,中華民國政府沒有獨立機關,更顯示金管會的組織法及實際運作應作大幅調整,包括是否維持委員任期制及決策合議制,否則將予人「掛羊頭、賣狗肉」不良觀感。
其次,陳?指郵儲金可轉存中小型銀行,及動用國發基金購買體質較弱銀行次順位債以強化財務結構,並據以要求其配合政府政策,包括加強對企業放款或進行必要合併。我們認為,此牽涉金融重建基金(RTC)退場後,金融安全網之構建。如果台灣經濟如預期衰退二至三年,則類似1998年及2003年前後金融風暴必將再上演,金融機構倒閉事件將頻傳。問題金融機構如何退場,顯非現有中央存保制度所能因應。因此金管會有必要重新檢視、檢討RTC相關法案,向行政院及立法院提出主張。不此之圖,欲抄捷徑,將釀成金融及政治風暴。因為無論是劉兆玄院長拍板的明年底前全額存保,或陳?所提的郵儲金轉存民營中小型銀行,都是短期治標作法,而且可能造成的政府財務負擔,並未經估算,也未獲立院通過,未來難免「圖窮匕現」。
以美國為例,7000億美元救市方案中一部分購買金融機構不良債權,一部分買入其特別股或次順位債權,事先都獲國會同意。英國與歐洲情況亦類似。因此陳?郵儲金及國發基金「錢進銀行」,必須有法律依據及國會背書,不可便宜行事。稍早在前政府主導下,郵匯局撥款百億存入陽信銀引發軒然大波,立院及輿論譁然,馬政府豈能重蹈覆轍?
至於銀行是否配合政策,加強對企業放款,用以決定銀行拆借特別存保費率,以及放寬保險業投資股票虧損的認列方式,也都是短期、權宜作法,有明顯後遺症。本屆諾貝爾經濟獎得主克魯曼指出,政府挽救金融機構的同時,也要促成改革與合併,且危機越大,合併與改革阻力越小。陳主委應三復斯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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