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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前天宣布未來4年將創造45.6萬個就業機會,政院真了不起,彈指間即創造了這麼多的就業機會,可是就業機會能這樣算嗎?
行政院真是天才,竟可以把98至101年每年5萬個就業機會加總,得出4年創造20萬個就業機會的結論,以此再加上短期就業5.6萬、促進公共建設的20萬人,終於獲致45.6萬這個令人瞠目結舌的數字。
不談細目,僅以98至101年每年創造的5萬個就業機會而言,其中就業培訓能創造多少就業機會仍在未定之天,而工資補貼及公共服務均為短期就業,依此類推4年皆屬銜接性就業,換言之,此一政策能年年維繫住5萬人就業已屬不錯,豈能相加相乘而變成20萬個就業機會?
就業與失業皆屬「存量統計」而非「流量統計」,存量統計係衡量某一時點的經濟現象,不能逕予相加,例如去年失業42萬、今年失業42萬、我們不能說這兩年台灣有84萬名失業人口,這個道理至為明顯,何以換成就業人數後,我們的行政院便糊塗了?
看看近月吹熄燈號的業者正急速升高,台灣失業潮大有一觸即發之勢,確實需要政府有所作為,惟有作為的前提必須要有正確的評估,像45.6萬人這樣浮誇的數字,可以休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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